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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18 15:37:15 【字体:小 大】

2008年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辽宁省抚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条件: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是2004年3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独立学院。
2007年9月全面启用新校区,完成了历史性的转折。新校区坐落于美丽的浑河南岸,与沈阳园林世博园隔河相望的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城。校园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楼 5 栋,宿舍楼12 栋,实验中心3个,室内体育场6680平方米,设施齐备的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
学院依托沈阳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系、车辆与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能源工程系等6个专业系,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军事体育部和社会科学部等3个教学部。共有22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占专任教师的37%,其中教授17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3人,其余教师从校本部择优聘用。学院从2004年起独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在校生近5600人。
学院秉承沈阳理工大学“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把“办好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学校”作为办学宗旨,坚持“应用为主、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发扬老军工院校的优良传统,倡导、培养“笃实、励学、图强”的应用技术学院精神,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严格管理、因材施教,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独立学院。
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按“志愿清”原则从高到低优先满足专业需求。
1、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院调档比例视生源情况为我校招生计划的110﹪--120%。
3、学院录取原则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当无法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剂,专业级差为10分。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学院执行各省对考生加、降分的有关规定。
6、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及特殊要求:.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
2.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通知书,校本部网(www.sylu.edu.cn)及学院网站(www.syyyy.com.cn)公布。
计划总数:2008年三本招生计划总数200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010人,面向外省招生990人,招收高中生2000人。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识别技术方向)、自动化、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2、软件工程专业的新生全部参加ATA合作教育的学习。

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110103

工业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自动识别技术方向)

4

理工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理工

工学

080611W

软件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306W

车辆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201

交通运输

4

理工

工学

080303

工业设计

4

理工

工学

081603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4

理工

工学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4

理工

工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020104

金融学

4

文史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

经济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艺术类(文/理)

文学

050418

动画

4

艺术类(文/理)

文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印章。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收取标准:

2008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层次

层类

科类


学费

备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1000

 

工业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00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自动识别技术方向)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英语

自动化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英语

通信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英语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英语

软件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6000

英语(包含ATA合作教育)

车辆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1000

 

交通运输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1000

 

工业设计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1000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12000

新增专业

工商管理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文史

4

10000

 

市场营销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文史

4

10000

 

会计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文史

4

10000

 

物流管理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文史

4

11000

 

金融学

本科

普通本科

文史

4

10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普通本科

文史

4

10000

英语

艺术设计

本科

艺术类本科

艺术理/文

4

14000

艺术类

动画

本科

艺术类本科

艺术理/文

4

13000

艺术类


注: *号为新增专业,学费最终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或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60—100分以上,或在高中阶段曾获省级以上三好、优干荣誉及在省级以上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者有资格获得下列奖项之一,标准如下:

奖金等级

奖金额度

高出标准

备 注

一等奖

学年学费的50%

100分

以上各等奖项不兼得,采取标准分的省市换算成实际考分统一计算

二等奖

学年学费的30%

80分

三等奖

学年学费的10%

60分

单项奖

2000元(国家级)/1000元(省级)

省级以上荣誉


2、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学期间):
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年。
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3、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300元/人·年。
4、学院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贷款。
退费办法: 学生退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学院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号    邮政编码:  113122
学院网址:  www.syyyy.com.cn
E-mail:   syyyy-zsjy@163.com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
024—63901000   024—63902000
0413—6618020   0413—6618018(电话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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